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参评第34届中国新闻奖
新闻摄影初评作品公示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的程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报送7件作品参加第34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类别的初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如有异议,可以通过邮箱、电话方式,于4月25日前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10-85057328 邮箱:xsb@cctv.com
第34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总台参评作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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