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记协《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和中国记协新媒体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第34届中国新闻奖融合报道、应用创新和新媒体新闻专栏作品专项初评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对总台报送的10件参评作品进行公示,欢迎监督、评议。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至4月22日。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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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创新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4月16日
1.融合报道作品(6件)
2.应用创新作品(2件)
3.新媒体新闻专栏(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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