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月28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政策吹风会上获悉,今年9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在全链条推进新疆农产品加工业装备现代化、产业融合化、产品品牌化,提升产地加工、精深加工、食品加工、综合利用水平等方面首次明确“一揽子”真金白银支持政策,加快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化农产品加工业体系,推动新疆农业发展由生产主导向加工主导转型升级。
《政策措施》内容分为支持投资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科技创新融合、支持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支持冷链流通建设、支持品牌和营销体系建设、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联农带农与产地加工、加强要素保障、支持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共10条。具体包括,自治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新建、扩建粮油类、肉类、果蔬类等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投产后,南疆最高奖补2000万元、其他地州市最高1000万元;对新认定、新递补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牵头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分别给予25万元和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年按每个500万元标准,支持建设4个产业集聚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对新建产地冷藏保鲜、商品化处理设施的经营主体,按实际投资额15%奖补,最高不超300万元;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用于生产、加工、流通的银行贷款,给予最高1000万元财政贴息等。
据介绍,新疆农业资源丰富独特、产业基础扎实、农产品品质极佳,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潜力巨大、前景广阔。2024年,自治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2.32: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近3000亿元。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道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