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量级的知识付费和重量级的在线学习应该说是并存的,如果让用户付费而得到的是轻量级的知识,那用户是不能接受的,而重量级的知识占主导的话,那么轻量级也会消失。 举个例子吧,优米是做精品知识服务平台,提供创业、情感、心理、职场、财经、留学、资讯、投资理财等多个领域的精品知识,以音频、视频、问答、直播等方式传递给用户,打造以知识IP为核心的生态系统。
在这里面不管是轻量级付费和重量级免费都是需要存在的,再讲点实际的,如果用户购买了一个行家的知识,但是在学习中又出现了重大的小问题需要解答,那么他就可以通过行家专栏上的问答来进行明确的提问来解决自己重大的问题,通过付费学习,之后再带来以后的重大问题服务两者并存才是真正知识生态系统。
随着越来越多的知识分享平台的出现,有道客巴巴这样付费知识文档交易,有在行、问咖等专家约谈知识交易,还有如值乎类似的付费阅读交易。如果不加以区分,很容易让人搞混三者的区别。所有首先要对知识分享经济做一个概念化的分类,它隶属于知识经济下的知识服务经济。
从目前来看,知识经济主要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知识产品:书籍、培训、艺术品等。是指依靠知识而产生出的成果,经过某些转化、加工、生产后才能将知识固化于某种载体上,如纸张、视频、音频等。
第二类,知识服务:是指从各种显性和隐性知识资源中按照人们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提炼知识,并用来解决用户问题的高级阶段的信息服务过程。这种服务其特点就在于,它是一种面向知识内容和解决方案的服务,而目前知识分享平台都可归为知识服务的类别。
知识分享经济的本质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当下,部分人有意愿通过付费,向某领域权威人士或专家购买所需知识,不过问题是知识作为产品不好定价,大约有25%的网友认为如此。
知识分享平台三大主流模式:
1、隐形知识模式:分答、在行及其他知识分享平台为代表,用户提需求,专家通过面谈、电话交谈、语音模式向需求者提供服务,用户向专家付费。该模式浅度交流为主,需求者选定所需知识领域的专家并付费提问,知识提供者根据需求者的提问回答。这种隐形模式多以知识提供的方的过往经验、知识沉淀、价值观所产出的非创作型、非结构化、非文本化的内容。
其优点是,为用户提供同各领域专家直接接触的通道,比如王思聪分答上的回答,此前一个陌生人是很难提问他并得到回复的。其缺点,此类模式是非标性,其商业依据不是结果导向,而是根据知识提供方自身价值的一种评估,以时长或次数收费。因为难以衡量,专家无知识有效义务,用户却要为自己的提问付费,缺乏平等关系的知识分享,其价值衡量上是十分困难。
2、显性知识模式:道客巴巴任务平台悬赏解决需求,类似于猪八戒,区别的是猪八戒提供的是产品,而道客巴巴强调的是知识服务。在这些平台上,需求者提出明确的需求,例如在道客巴巴任务平台上,寻求知识提供者分析自己程序BUG原因所在、生活上某些困惑的解答、职场上具体问题解决经验等。
其优点是它以文档为核心的知识分享模式,是一种从连接人与信息向连接人与服务转换的平台。让更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情,是传统文档服务的产业链条的细分。缺点,平台要考虑供需两方利益,增加了知识提供者劳动收入失衡风险,如何制定一套规则,解决供需双方有可能的纠纷是未来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
3、兴趣知识模式:以值乎为代表,收费阅读,类似网络文学收费阅读,是趣味知识类型知识分享,兴趣同实用一样是驱动人获取知识两大动力原因之一。值乎于2016年4月由知乎推出,用户关注知乎公众号后可以在微信朋友圈里分享自己的打码信息,而其他人必须付费才能看到,付费后觉得满意钱就归作者,不满意钱就归知乎官方。该类知识分享平台主要以兴趣推动,用户只对有兴趣的内容进行付费。
优势是趣味阅读是人天性,覆盖面很广。缺点有局限性,该类型最大的特点是用户是被动接受知识,只有对感兴趣的内容才会付费,该模式会让知识分享走入标题党等娱乐化的误区。另外被动型造成兴趣知识交易马太效应会很严重,拥有粉丝的专家或达人更易成为最大受益者。
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免费的互联网时代快要结束了,付费时代将要来临,现在你想要在视频网站上看电影电视剧几乎都要通过付费的方式,音乐也迎来了付费时代,想要在播放软件上下载音乐,也需要付费购买。知识文化的付费模式也在试探和摸索。目前,一些较大的知识生产网站,例如知乎等都在进行新的探索,推出“知识付费”,力图直接变现。
前段时间出现的分答,火刷了朋友圈,你可以在这软件上面提问,但要想知道答案,就必须付费。如果有你感兴趣的问题已经得到回答,那么你仍然可以通过“偷听”付出较少的费用得到答案。著名富二代王思聪就在这个软件上回答了问题,轻松赚了23.8万。
同期,知乎也推出了一款同样的软件“值乎”,也同样刷爆了互联网人士的朋友圈,之后,知乎又推出了具有付费内容交流功能“知乎Live”,作为一项功能镶嵌在知乎App内,在“知乎Live”会围绕某个知乎大V进行专项Live群组内交流,加入聆听需付费,价格由内容分享者制定。李开复的“创业者”相关的专场,就在一个小时的分享中,获益达10万元。
虽然这类的产品存在问题,还不是最理想的模式,但至少证明,有很多人愿意为知识买单,这样的探索仍然有必要。其实,网络给了知识文化人很多空间,近年来火热的自媒体平台,也使部分人得以施展拳脚,但是这类自媒体平台的赢利方式还很单一,基本都靠广告、关注度经济获利,这样的方式短时间来看没有问题。而等新鲜期一过,挑剔的用户可能不会继续买单,而且一些自媒体平台为了“惊人”、迎合观众口味,每天不断生产着各种名义的鸡汤,想想也是非常可怕的事,也有点赚快钱的意思。
探索终归是好的、有利于行业发展的,但是这毕竟只是开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可谓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