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以食为天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
备受关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自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目前
国家已拥有多部
与粮食有关的法律法规
那么
为什么还要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
它在相关法律中是何地位?
耕地保护怎么既保数量又保质量?
“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首次入法
对地方党委政府提出怎样的要求?

为何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
韩继志表示,从数据来看,全世界稻谷、小麦、玉米等粮食全球贸易量如果都在中国,仅够中国年消费量的三分之二。如果我们放松了粮食生产这根弦,就将受制于人。因此,我们的立足点就必须是绝不能够讨饭吃、买饭吃。基于这个角度,粮食安全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
这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专门法律,在这过程中又特别强调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协同保障机制。强调粮食产业要高质量发展,要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更好地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这部法特别明确了国家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这区别于一般法。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粮食安全风险隐患,提高保障能力,这是一种基于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的考虑。
粮食安全保障法专设“耕地保护”一章,规定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耕地质量调查和评价监测,提升耕地质量。
“党政同责”首次被写入法律
该法律明确国家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地方政府承担具体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韩继志对此表示,粮食安全不仅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这部法里明确了党委要扛起政治责任,省级政府要承担辖区内的具体责任。总书记强调,在保障粮食安全上,不是看国内生产总值(GDP),要看是否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因此,这部法就明确规定,对于产粮主产区和产粮大县,要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比重。
这部法还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省级党委、政府进行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承担具体责任。如果达不到,上级政府就要对下级政府进行问责,这个是非常严厉的措施。
庄晓泳表示,这是第一次在法律当中出现“党政同责”概念。对于这一概念是否适合用到法律当中,我们也有过考量,但为了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特别是一把手来抓粮食工作的这样一个政治责任,有必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增加制度的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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